关于规范私募基金产品净值披露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8-01

尊敬的投资者/渠道机构:

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正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已于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运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符合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不存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委托关系的机构或者个人提供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除私募基金管理人、与其签署该基金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协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严格执行《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对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净值的披露方式作如下调整:

1、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司将停止与我司未有委托销售关系的第三方机构发送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已签署代销协议的合作机构将通过对应基金产品的托管平台根据合规需求设置发送净值等相关信息。

2、期报投资旗下产品的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预留邮箱、托管机构的投资者服务平台、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hqbtz.com)、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hqbtz)等渠道,登录查询持有产品净值。产品净值更新频率以基金合同的约定为准。

3、若您不适配以上两种情况,且希望了解我司产品净值数据的合格投资者,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获取净值数据信息:

方法一:关注期报投资公众号(微信号:shqbtz)或登录我司官网(网址: http://www.shqbtz.com),上传合格投资者认定材料(即资产证明材料),完成特定对象确定程序和风险问卷测评,认证为合格投资者后,自主查询我司旗下与您风险等级匹配的产品净值信息。

方法二:请您根据投资者属性,准备对应材料,并发送邮件至我司基金运营服务邮箱:fundservice@shqbtz.net(邮件话术可参考:本人/本机构XXX现向贵司申请发送XXX产品周频净值,接收邮箱:XXX,附件为合格投资者认定材料,烦请贵司审核。)

【个人材料准备】

(1)近20天内不低于300万元的资产证明(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基金、资管产品、信托产品等)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收入证明(附银行流水);

(2)个人风险测评问卷(详见附件1)

【机构材料准备】

(1)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证明;

(2)机构风险测评问卷(详见附件2)

【产品材料准备】

存续产品的协会备案证明。

4、除与我司签署具体基金产品代销协议的基金销售机构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展示和传递基金净值等业绩相关信息。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回复我司基金运营服务邮箱:fundservice@shqbtz.net或拨打客服电话021-61609857进行咨询。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关注与支持!

 

上海期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上海期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私募基金产品净值披露的公告-20240801.pdf